招标:2022年-2025年“平安高明”视频监控系统四期维护项目
项目概况:2022年-2025年“平安高明”视频监控系统四期维护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http://ggzy.foshan.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2年04月01日 09时3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计划编号:440608-2022-00403
项目编号:JF2022(GM)WZ0003
项目名称:2022年-2025年“平安高明”视频监控系统四期维护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4,251,824.19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2022年-2025年“平安高明”视频监控系统四期维护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4,251,824.19元
品目号:1-1
品目名称:其他服务
采购标的:2022年-2025年“平安高明”视频监控系统四期维护项目
数量(单位):1(项)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详见采购文件
品目预算(元):4,251,824.19
最高限价(元):-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所约定的全部义务履行完毕之日止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0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4)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投标(响应)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较大数额罚款按照发出行政处罚决定书部门所在省级政府,或实行垂直领导的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较大数额罚款标准,或罚款决定之前需要举行听证会的金额标准来认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2022年-2025年“平安高明”视频监控系统四期维护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等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合同包1(2022年-2025年“平安高明”视频监控系统四期维护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④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合法运作的独立法人机构或其他组织,具有从事本项目的能力。(若投标人为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特殊情况的,可由其分支机构参与,但须持有上级公司或总公司出具的有效授权委托书;同一法人公司的两个分支机构不得同时参加投标。)
(3)供应商在广东省工商注册的,必须具备广东省公安厅颁发的《广东省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维修资格证》;供应商在广东省以外工商注册的,必须具有注册地省级技防部门颁发的《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维修资格证》且获得《广东省安全技术防范系统省外单位设计、施工、维修资格备案证》。供应商若为分公司,授权予其的独立法人机构必须具有相应资质。
4.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资格审查期间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2年03月11日至2022年03月18日,每天上午09:00:00至12:00:00,下午14:30:00至17:3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http://ggzy.foshan.gov.cn/)
3.方式:在线获取
4.售价:免费获取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2022年04月01日0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2.地点: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高明分中心三楼开标室(3)(地址: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百灵路88号)。本项目采用网上开标,只接受供应商进行远程解密,不接受供应商到开标地点进行现场解密。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开标地点: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高明分中心三楼开标室(3)(地址: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百灵路88号)
本项目采用电子化采购模式,供应商须按照电子采购文件要求,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进行网上获取采购文件和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参与投标。
2.网上获取采购文件
(1)本项目采用网上获取采购文件。
(2)供应商须在获取采购文件期限(2022年3月11日9时00分至2022年3月18日17时30分)内完成“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的供应商信息入库、本项目的登记以及下载采购文件(后缀为“.FSZF”,如项目附有图纸的,需同时下载)。只有完成上述程序后才能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以及电子投标文件提交。
(3)供应商信息入库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监督监管-主体信息库-入库指引”栏目相关信息,技术咨询电话:4009280095。
(4)项目的登记流程:
①登录信息化综合平台,选择“采购供应商登录”,在政府采购(进场)栏目下,通过“登记获取采购文件”模块,选择需要登记的项目,点击进入项目进行操作。
②点击登记获取采购文件菜单,右侧弹出可登记的项目,选择对应的项目后点击【登记】。
③进入页面后,投标单位可查阅项目的相关信息并填写负责人等信息后,点击【确认登记】按钮完成登记操作。
(5)下载采购文件流程:
登录信息化综合平台,选择“采购供应商登录”,在政府采购(进场)栏目下,通过“采购文件下载”模块,选择需要下载的项目,点击进入项目进行操作,下载后缀为“.FSZF”的采购文件。
供应商须在上述第(2)规定的时间段内下载、备份并妥善保管后缀为“.FSZF”的招标文件,因没有下载或遗失导致投标文件无法制作及提交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责任。
3.电子投标文件提交与解密要求
(1)电子投标文件提交时间:北京时间2022年3月19日0时00分-2022年4月1日9时30分
(2)电子投标文件提交方式:供应商须在投标截止前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通过交易系统“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成功上传。
(3)投标文件解密(开启):开标时,供应商在2022年4月1日9时30分开始后30分钟内,登录交易系统对其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解密。(注:本项目采用网上开标,只接受供应商进行远程解密,不接受供应商到开标地点进行现场解密。)供应商必须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解密,逾期未进行解密的将导致投标失败,由供应商自行承担责任。
(4)编制电子投标文件的相关软件和工具,供应商可通过以下路径进行下载: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登录页面-驱动及操作手册下载-投标文件制作软件下载,技术咨询电话:4009280095。
4.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投标保证金须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到帐。投标保证金数额及其支付方式等要求详见本项目采购文件。
5.信用记录查询及使用: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评审时“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各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甄别,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应当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或打印存档。
6.询问、质疑
(1)各供应商对采购文件(详见采购公告附件)存有任何疑问,可在采购公告期内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或质疑。
(2)询问函、质疑函的内容和格式应符合法规及采购文件要求,并应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方式(投标人须知-重要须知事项前置表)进行提交。
7.询问受理方式:供应商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进入“项目询问/质疑”,填写相关信息,并将询问函及相关证明材料按综合平台要求进行提交,并查询和打印询问受理回执。
8.质疑受理方式:供应商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进入“项目询问/质疑”,填写相关信息,并将质疑函及相关证明材料按综合平台要求进行提交,并查询和打印质疑受理回执。
9.招标公告等信息发布媒体:
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foshan.gov.cn/
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https://gdgpo.czt.gd.gov.cn/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釆购人信息
名称:佛山市公安局高明分局
地址: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文明路25号
联系方式:0757-88828485转85083
2.釆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佛山市广优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广东省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
联系方式:0757-8362219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潘小姐
电话:0757-836221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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