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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莆田市公安局涵江分局17期电子小区 监控设备采购货物类采购项目

发表时间:2022-01-11 09:46:42    来源:本站    

  项目概况:莆田市公安局涵江分局17期电子小区监控设备采购货物类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莆田市涵江区涵东街道新涵街1669号涵城领域B幢1008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01月28日 10点2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DLX20211223

  项目名称:莆田市公安局涵江分局17期电子小区监控设备采购货物类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5,895,004.00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5,895,004.00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包1:

  合同包预算金额:42,1234.00元

  投标保证金:4,212.0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合同包:1

  货物名称:莆田市公安局涵江分局17期电子小区监控设备采购货物类采购项目

  数量:1项

  投标保证金:4,212.00元

  招标要求:详见招标书第五章

  工期:合同签订后(90)天内完成安装并申请初验

  预算金额:42,1234.00元

  合同履行期限: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包2:

  合同包预算金额:880,138.00元

  投标保证金:8,801.0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合同包:2

  货物名称:莆田市公安局涵江分局17期电子小区监控设备采购货物类采购项目

  数量:1项

  投标保证金:8,801.00元

  招标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工期:合同签订后(90)天内完成安装并申请初验

  预算金额:880,138.00元

  合同履行期限: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包3:

  合同包预算金额:4,593,632.00元

  投标保证金:45,936.0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合同包:3

  货物名称:莆田市公安局涵江分局17期电子小区监控设备采购货物类采购项目

  数量:1项

  投标保证金:45,936.00元

  招标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工期:合同签订后(90)天内完成安装并申请初验

  预算金额:4,593,632.00元

  合同履行期限: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进口产品,适用于(无)。节能产品,适用于(所有合同包或品目号),按照《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执行。环境标志产品,适用于(所有合同包或品目号),按照《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执行。信息安全产品,适用于(所有合同包或品目号)。小型、微型企业符合财政部、工信部文件(财库〔2020〕46号),适用于(所有合同包或品目号)。监狱企业,适用于(所有合同包或品目号)。促进残疾人就业,适用于(所有合同包或品目号)。信用记录,(所有合同包或品目号),按照下列规定执行:

  (1)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要求的截止时点)前分别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并打印相应的信用记录(以下简称:“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应为其通过上述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

  (2)查询结果的审查:

  ①由资格审查小组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并打印投标人信用记录(以下简称:“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

  ②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与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不一致的,以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为准。

  ③因上述网站原因导致资格审查小组无法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的(资格审查小组应将通过上述网站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时的原始页面打印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以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为准。

  ④查询结果存在投标人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包1

  (1)明细: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若有)描述:

  ①(强制类节能产品证明材料,若有,应在此处填写);

  ②(按照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17条除第“(一)-(四)”款外的其他条款规定填写投标人应提交的材料,如:采购人提出特定条件的证明材料、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要求的证明材料(强制类)等,若有,应在此处填写)。

  ※1上述材料中若有与“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有关的规定及内容在本表b1项下填写,不在此处填写。

  ※2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2)明细:资格证明的补充描述:无法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供财务报告复印件或投标担保函的投标人,应提供资信证明复印件。提供的资信证明应由其基本存款帐户银行开具,且内容应完整、清晰、整洁,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资金结算方面记录、执行结算纪律情况等)。投标人只提供存款余额状况的,认定资信证明不完整,为无效投标。(如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对联合体应提出相关资格要求;如属于特定行业项目,供应商应当具备特定行业法定准入要求。)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2年01月07日至2022年01月27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莆田市涵江区涵东街道新涵街1669号涵城领域B幢1008

  3.方式:《莆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ggzyjy.xzfwzx.putian.gov.cn/fwzx/)上下载招标文件

  4.售价:¥0.0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2年01月28日10点20分(北京时间)

  2.开标时间:2022年01月28日10点20分(北京时间)

  3.地点:莆田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开标室5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无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莆田市数字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莆田市城厢区龙桥街道荔城中大道1998号5号楼3层

  联系方式:林先生,1810057127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福建鼎力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莆田市涵江区涵东街道新涵街1669号涵城领域B幢1008

  联系方式:小陈、0594-339602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小陈

  电话:0594-3396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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